一、展览申请
由艺术家本人或办展单位向我馆提出书面申请,需填写《铁扬美术馆展览申办登记表》(点击下载),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申报:
1、展览策划方案(含展览名称、主题和策展理念等)。
2、参展作品图片(画册)或影像资料及其文字说明。
3、参展艺术家资料,包含简历、照片、相关介绍等。
4、艺术家本人或办展单位可提供的主要媒体宣传渠道或准备在展出期间作宣传的全部资料,以备统筹安排。
二、提交方式
将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tymsg@hebust.edu.cn。
(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参展人(方)+展览申办”的形式命名)。
联系电话:0311-81666570
三、展览审批
由铁扬美术馆学术委员会对申办人(方)所提交的展览方案进行学术评审,对提出申请的展览进行可行性、资格等方面的审定评议。 最终经我馆展览资格评审小组研究同意后,由我馆代表和申办展览方代表签订办展协议书。
注意事项:外国展览及港澳地区、台湾同胞、海外侨胞所办的展览,在办展协议书签订后,随同上述材料分别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或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经批准后,此协议书方能生效。办展单位如具有报批能力,亦可自行办理报批,但仍需向我馆递交上述材料,经我馆同意办展之后,签订协议书,待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协议书生效。